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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关于开展“爱岗敬业,做合格党员”活动评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30    作者:资产经营公司党委     点击:

 

资产经营党字〔2016〕4号 

关于开展“爱岗敬业,做合格党员”活动评优的通知

 

公司各党支部:

为扎实开展资产经营公司“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之“爱岗敬业,做合格党员”活动,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在全公司范围内评选表彰一批2016年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以树立先进典型,彰显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新形势下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进而更加有力地推动公司各项事业的发展。现将评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对象的范围

(一)先进党支部评选表彰对象范围:公司各党支部;

(二)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彰对象范围:公司具有一年以上党龄的党员,重点向公司中层以下从事服务一线的党员倾斜;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各党支部的班子成员。

二、评选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1.领导班子好。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一岗双责”落实到位,能够正确处理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的关系。

2.工作机制好。能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点落实党员示范岗和党员责任区制度;重点落实党员增强党的意识,自觉爱党护党为党,敬业修德,奉献社会;严格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做好服务党员工作,党建工作制度健全,党的组织生活规范正常,工作运转有序。

3.党员队伍好。党员队伍整体素质高,党员政治信念坚定,业务能力和作风过硬,党员意识强,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4.工作业绩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基层党组织活动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相互促进,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认真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党支部工作成绩显著。

5.群众反映好。党员作风扎实,为民服务意识强,依法行政,清廉高效,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基层和群众认可,无明显不良反映。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加强党性修养,政治素质优秀。能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个人政治理论素质;政治上忠诚坚定,具有较强的党性观念、宗旨意识,心系群众,热心公益;热爱本职岗位,坚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领导安排,工作责任感、事业心强;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

2.模范遵守纪律,作风形象严谨。能令行禁止,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各项廉洁规定;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无不良嗜好和不良生活情趣。

3.工作敢于担当,业务素质过硬。工作中敢于担当,勇挑重担,真干实干,任劳任怨,不计名利得失;讲究文明,待人热情,服务周到;刻苦钻研并熟练掌握岗位专业知识,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业务能力。

4.讲求团结协作,模范作用显著。大局意识强,善于团结协作,工作效率高、质量优,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善于接受新事物、学习新知识;关心集体,联系职工群众,立足本职,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能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争做合格党员。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1.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党性原则强,清正廉洁,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党务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尽职尽责,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完成党的各项任务,取得突出成绩。在学校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组织引导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带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地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共产党员的义务,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受到广大党员群众好评。

4.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能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三、评选表彰数量和名额分配

(一)先进党支部:1

(二)优秀共产党员:每个党支部各2名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1

四、评选办法

(一)推荐和自荐

⒈先进党支部由各党支部对照评选条件,6月20日前向公司党委各推荐1个(含自荐),公司党委组织评议,从中评选出1个“先进党支部”。

⒉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党支部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的名额组织推荐。

(二)公示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彰对象由负责推荐的党支部审核确定后,进行公示;先进党支部由公司党委组织评审后,进行公示。公示方式:主要在党务公开栏或资产经营公司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三)考察、评审

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表彰对象由负责推荐的党支部考察;考察时要广泛听取所在部门单位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集体研究,严格把关,对推荐对象的工作业绩、成果和所获得荣誉要认真核实。

⒉优秀党支部的推荐表彰对象由公司党委考察,在广泛征求各部门的意见后,进行评审。

(四)研究决定

公司党委召开会议,听取有关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公示、考察、评审情况的汇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研究决定表彰对象。

五、材料准备及要求

各党支部在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后,填写《先进党支部审批表》、《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见附件或在后勤公司网下载),一式两份连同电子文档,于6月22日前报公司党委。

六、表彰方式

由公司党委作出书面表彰决定;公司党委将在“七一”期间召开表彰大会,为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颁发奖牌、荣誉证书。

七、工作要求

⒈开展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是公司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庆祝建党95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必将起到增强党性、弘扬先进、提高党员素质、促进党建工作的作用。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评选活动的宣传、推荐、公示、考察、评审和材料报送等工作,把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和优秀评选出来,要把评选的过程当作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先进的过程,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

⒉评选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逐级评选,组织决定。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宁缺毋滥,保证质量,务求每个表彰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

⒊报送的各类先进事迹材料应真实可靠,语言简洁,在全面反映评选条件几个方面内容的基础上,体现工作特色和岗位特色,杜绝空话、套话。

附件:

1.先进党支部推荐、审批表

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3.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中共井冈山大学资产经营公司委员会                                           2016年5月30日